兩家投標供應商的投標文件中有2-3頁的內容完全一致,但是兩家單位均表示各自獨立網上搜索資料編制完成,并給出了網上搜索的截圖和網址,87號令第三十七條(四)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認定為串標行為:
請問上述情況屬于串標行為么?關于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該如何認定?
解答:留言所述情形,無法判定是否串標。采購人、采購代理機構、評標委員會若發現供應商涉嫌惡意串通的,應當報采購人本級財政部門認定。
(來源:財政部)